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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提交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次数:257

为了保障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面向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做以下安排:

一、撰写对象

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安排

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提交毕业论文即可,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提交学士学位论文。

(一)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学生完成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达到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与要求,合格的学生才允许毕业;

毕业论文具体撰写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工作安排

具体安排

1

12月1日-12月20日

选题

联系论文指导老师确定选题,选题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等任务,尽可能反应学科前沿问题、热点问题

2

12月21日-22年4月15日

论文撰写

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撰写论文;指导老师至少进行3次论文指导

3

22年4月15日-22年4月30日

论文终稿提交

学生将论文最终稿按照附件中《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胶装打印;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学士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针对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答辩小组评定,最终满足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论文具体撰写时间安排如下



三、论文格式要求

1.毕业论文的格式见附件1;

2.学位论文的格式见附件2;

附件可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下载,请各位师生登录官网自行下载http://jxjy.sqmc.edu.cn/

四、工作要求

1.论文指导老师切实负责毕业论文的开题、指导、论文的格式、排版的整改等环节工作,严格杜绝论文网上下载和通篇抄袭。严把论文质量关,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论文质量。

2.学生务必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毕业论文电子档传至邮箱jxfw@sqmc.edu.cn,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备注: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累计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平均成绩达到65分(含)以上,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学士学位论文的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4.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学校指定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认定标准;

5.符合以上要求的准予授予学士学位。因其它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1—毕业论文(不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使用).zip

附件2—学位论文(仅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使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