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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2023届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发〔2021〕116号)文件规定,现将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3年7月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1级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平均成绩达到65分(含)以上。

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或毕业考试成绩合格。

5.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在四年有效期内(以省学位办公布学位外语合格名单的时间为准);或参加学校指定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认定标准。

三、申请材料

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碳素墨水笔填写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复印件2份;

4.本科毕业证书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2份;

5.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学校认可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CET6/PETS3及以上级别)成绩证明(合格名单请登录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如在名单内,无需提供该项证明;

6.学位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学校已备档,到校现场查询审核。

四、申请程序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学生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校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要求

1.到校办理的同学,必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提前一天向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报备;

2.如因上级政策文件相关要求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学校将会通过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sqmc.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最新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

六、联系方式

  话:0373-7376918

  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平原校区行政楼3楼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pdf